人們進入教授職位主要是為了研究而不是教學嗎?
與美國高等教育的一切一樣,這實際上取決于特定的大學或學院。在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,另一個答案斷言社區大學教授更關心教學,大學教授更關心研究。
嗯,我在一所小型大學任教,那里的教授更關心教學而不是研究。
美國有各種各樣的學院和大學。它們的特征之一是卡內基分類.隨著時間的推移,該系統變得越來越復雜,但如果您查看該站點,您將看到其復雜程度。與這個問題最相關的是“基本分類”。
一個快速的簡化是按他們提供的最高學位對學院和大學進行分類:博士、碩士、學士學位(學士)和副學士學位。
所有機構的教授都必須遵循機構的優先事項,以獲得終身教職和晉升.如果教授未能獲得終身教職,他們就會被解雇。因此,機構類型決定了優先事項。
博士大學(也稱為研究型大學)的教授被聘請來教授正在攻讀博士學位的學生。獲得博士學位需要做研究,而研究是昂貴的。因此,教授們應該有積極的研究項目,并為這項研究獲得外部資金,以便他們的博士生能夠獲得學位。這些教授也教本科生,但這不是他們的主要工作職能。只有當研究是重中之重時,這種類型的機構才會取得成功。他們中的許多人也是優秀而敬業的老師,但這不是他們的首要任務。
碩士學位授予機構的教授應該做研究,但它可能與教學一樣重要,也可能不如教學重要。個別教授可以有不同的側重點。像研究型大學的教授一樣,他們必須發表研究成果才能獲得終身教職并獲得晉升,但速度和強度與博士大學不同。
學士學位學院和大學(學生只能獲得學士學位)的教授通常被期望做研究,但教學是重中之重。想想文理學院。研究很重要,研究是他們通常熱衷的事情,但他們的任期和晉升取決于成為優秀的教師,通常是重中之重。最好的文理學院希望盡可能多的學生繼續讀研究生,所以他們需要好好教,但他們也需要研究經驗,所以教授有積極的研究計劃,但通常的目標是讓他們的學生參與這項活動(這是一種教學)。
社區學院的教授(副學士學位)不被雇用來做研究。他們只被期望成為優秀的老師。他們可能會做研究,但這是他們自己的時間,因為他們的任期和晉升是基于教學的。
這些類型的機構的不同之處在于被視為全部教學負荷的教學量,這顯示了優先事項在哪里。在頂尖的研究型大學,教授通常每學期教授兩門課程,其中一門或兩門課程可能是小型研究生研討會。或者他們在非常非常大的課程中講課,由許多助教進行評分(這非常耗時)。他們可能會使用外部贈款來“買斷”一兩門課程——基本上是付錢給別人來教授他們指定的課程。另一方面,社區學院的教授每學期可能教授四到五門課程,這無論如何都沒有時間進行研究。唯一想要這些工作的人是熱愛教學的人。
所以這取決于一個人在哪里是教授。我參加了一個頂尖的研究生課程攻讀博士學位,并專注于發展研究技能。我被期望爭取在頂尖的研究博士大學工作。所以我嘗試過并討厭它。我喜歡教學,所以我后來找到了一所小型大學,教學是重中之重,這是我最大的關注點。
這絕對不是一刀切的。